托幼机构需要什么条件?托幼机构需要办哪些证件

托幼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1、托幼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1、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当地规定的幼儿园标准。  

3、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以当地的规定为准),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4、园舍场地和设施符合建设部门、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标准;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的银行帐户;有足够的办园资金和维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资金来源。  

5、有正常师资来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师资队伍;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有明确的办园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五条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托幼机构需要办哪些证件

2、托幼机构需要办哪些证件

1、需要到消防部门取得相关批准,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

2、到辖区教委申请,初审合格的话会发个筹设证,一定期限内达标发正式办学许可证。

3、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到质量监督局办组织结构代码证,民政局办民非证,物价局办收费许可证,卫生局办卫生许可证,税务局办纳税许可证。 扩展资料: 营利性托育机构应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新京报快讯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如何登记备案有了明确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今日(1月6日)公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明确营利性托育机构应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机构,可以缓解父母无时间照护孩子的燃眉之急。但托育机构如何设置、谁来监管,长期处于空白地带。 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托育机构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出台后,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今日再出台配套文件《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下称“试行办法”),进一步明确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的具体事项。 根据试行办法,举办事业单位性质托育机构,向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托育机构,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托育机构,向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试行办法要求,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托育机构登记信息通过共享、交换等方式推送至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辖区内已登记托育机构的备案。 对于登记、备案需要哪些具体材料,试行办法也已明确。例如,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托育机构申请登记的名称中可包含“托育”字样。托育机构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并提交营业执照、托育机构场地证明等材料。 试行办法还限定了卫生健康部门的受理时限。试行办法规定,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托幼机构需要办哪些证件

3、托幼机构需要办哪些证件

法律分析:一、申请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幼儿园)应具备的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的设置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二、举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登记注册申请,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章程和规划;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

3、拟任园长、所长和拟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

4、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证明;

5、拟办幼儿园、托儿所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

6、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保健合格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托幼机构实施个别化保育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4、托幼机构实施个别化保育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老师和保育员有良好文化素养和道德情操,还需要专业知识个技能,师生比合适。

托幼机构多长时间进行一次膳食调查

5、托幼机构多长时间进行一次膳食调查

托幼机构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膳食调查是营养调查的基础,膳食调查的目的是要了解不同地区、不同生活条件下某人群或某个人的饮食习惯、日构成的优缺点,了解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其对于人民健康以及常所吃的食物种类和数量,再根据食物成分表计算出每人每日各种营养素的平均摄入量。根据目前营养学知识和体格测量、临床体征检查和营养状况的实验室检验等结果,评定其膳食儿童的生长发育有什么影响,从而改善饮食的调配,并为国家食物的计划生产和改进人民营养状况提供科学依据。《规范》依据现有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提出对食堂的管理要求,并给出具体可行的依据。要求食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加托幼机构食品采购要求和库存食品要求,明确食品加工用具的消毒要求;对留样食品要求提出明确要求。《规范》要求托幼机构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制订儿童膳食计划,定期更换带量食谱,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保证了儿童平衡膳食的供给,包括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全日热量分配等。以有效促进儿童正常生长发育,预防营养性疾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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